中國大陸公民因公務赴香港,申辦以下手續:
1.要求提供香港邀請人姓名、單位英文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;
2.邀請函電,去香港目的,在香港停留時間;
3.填寫卡片1張,提供申請人姓名的漢語拼音、標準電碼、性別、出生日期、出生地點和護照號碼。
依據申請者的不同情況,可獲準以下不同的簽證:
1)發給常駐人員半年有效的一次入港職業簽證,或半年有效、每次停留一段時間(1-2周或1個月)的多次入港簽證;
2)常駐人員抵港后發給一年多次入港居留簽證;
3)發給3個月有效一次或兩次經過香港簽證,每次可停留7天;
4)臨時去港人員按申請時間發給簽證。
參展/參觀報名 服務熱線:137-1807-7313溫馨提醒:您所提交的信息,我們將在24小時內與您取得聯系(節假日可能順延)。
|
|||
* 展會名稱: | |||
---|---|---|---|
* 公司名稱: | |||
* 聯 系 人: | * 聯系電話: | ||
QQ: | 電子郵件: | ||
留言內容: | |||
我想: | |||
|